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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招招生章程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学校2024年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4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招生录取工作的最新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0824,河南省招生代码:6261。在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代码为准。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办学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

  颁发证书学校名称: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条  学校简介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4年12月,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属专科层次学历教育。位于河南省省会郑州市,坐落于美丽的郑东新区龙子湖畔,现为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秉承“创新、质量、开放、融合、发展”的办学理念和“学生为本、立德树人”的教育理念,坚持“质量立校、全面提升、追求卓越、跨越发展”的总体工作思路,围绕内涵建设为中心,实施目标导向的人才培养战略。

  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经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认定考试后,成绩合格者还可获得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第三章  招生对象

  第三条  招生对象

  已取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各类考生。

  第四章  培养形式

  第四条  培养形式

  培养形式:全日制。软件技术专业学制2年,其余专业学制均为3年。

  第五章  招生录取

  第五条  招生计划

  招生总计划由河南省教育厅确定。各地投放计划数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确定,无预留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由学校根据社会需求、教学资源等多种因素统筹分配。

  第六条  招生批次

  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确定的录取批次执行。

  第七条  录取规则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全面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录取批次,全部进行网上录取。

  1.提档比例:按照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协商的比例提档。

  2.专业安排办法: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分配录取专业。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作退档处理。对于成绩相同的考生,采用考生所在地招办统一的排序成绩确定排名先后顺序。如所在地招办无统一的排序规则,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3.报考我校美术、音乐等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我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其专业成绩采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课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若所在省市有统一的投档规则,则按照统一规则投档;若所在省市没有统一的投档规则,按照总成绩=考生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总分×750×50%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投档总成绩相同者,先按专业总成绩排序,专业总成绩仍相同者,再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4.对于符合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加分(降分)投档或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规定加分(降分)接收投档或优先录取。

  5.各专业教学使用外语语种为英语,录取时外语语种不限。

  6.各专业录取考生不限男女比例。

  7.各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八条  收费

  学校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物价部门制定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具体标准为文科类专业:37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4200元/生·年(按照河南省有关规定,智能焊接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应用等10个理工类优质专业学费上浮15%至48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生·年;软件类专业:81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16000元/生·年。具体各专业学费详见招生计划表。住宿费收费标准拟定为:600 元/生·年,宿舍为6人间,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第九条  奖、助学金

  学校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习。以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减免学费、临时困难补助等方式为辅。具体项目及标准如下:

  1、国家奖学金: 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一等43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300元/年。

  4、国家助学贷款: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5、学校综合奖学金:一等2000元/年,二等1500元/年,三等1000元/年。

  6、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入学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入伍前的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在校生入伍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

  7、勤工助学政策、学费减免政策及临时困难补助政策,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力度。

  第十条  合作办学

  学校与美国夏威夷大学卡比奥拉尼学院(KCC)联合办学,开设了3个专业:旅游管理、大数据与会计、数字媒体技术,学费收费标准均为16000元/生·年。

  学校与马来西亚国民大学联合办学,开设了3个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学费收费标准均为16000元/生·年。

  第七章  学校地址与联系方式

  第十一条  学校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平安大道210号

  学校官网:https://www.hnzj.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s://zs.hnzj.edu.cn

  咨询电话:0371-69307333  69301998  6568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