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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核定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招生政策,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我校办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条 学校国标代码:12948

  第三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学校性质:民办

  第五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学制:三年

  第八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第九条 学校简介: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建校于1984年,是河南省建校较早的一所非营利性民办医学院校,是“河南省双高工程建设学校”“河南省优秀民办高校”“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河南省卫生健康科技教育工作先进单位”“首批河南省健康养老护理教育培训基地”“河南省省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基地”“2022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学校占地面积1200余亩,建筑总面积近4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总值1.42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20多万册,实验实训室390个,现有专兼职教师1000余人,在校生13000余人,学校硬件设施齐全,校园无线网络全覆盖,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及生活环境。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条 为保证招生的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凡属招生录取中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学校纪检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含河南省对口升学考生)。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一)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二)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规模,科学制定分省(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最终以各生源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为准。

  (三)招生计划公布渠道:一是由招生主管部门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二是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

  (一)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结果通过招生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及我校网站公布。

  (二)按照各生源省(自治区)的相关政策进行录取,无加试要求,不限男女比例,护理(与韩国京东大学合作办学)专业开设的外语课程为英语和韩语,其他专业开设的外语课程均为英语。

  (三)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顺序依次录取;投档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以语文、数学、英语、综合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当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四)加分或降分政策按生源所在地政策执行。

  (五)体检要求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为色盲、色弱的考生,医学类专业不予录取。

  第五章 报到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第十四条 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

  考生被录取后按照录取通知书上规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及考生档案到校报到,规定时间内不到校报到的新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入学资格逐一进行复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毕业证颁发办法

  第十六条 所有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按规定时间报到,入学资格审核通过后为其注册学籍,按规定完成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颁发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贷政策

  第十七条 收费标准

  我校严格按照《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收费标准备案的函》(郑发改收费函[2023]3号)核定的标准执行,2024年具体收费标准如下:(1)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预防医学、针灸推拿五个专业学费标准17000元/年/生;(2)护理(与韩国京东大学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23000元/年/生;(3)临床医学(与马来西亚科学及科技大学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23000元/年/生;(4)其他专业学费标准均为14000元/年/生;(5)住宿费标准为1500元/年/生。

  第十八条 学校奖助贷政策

  我校奖、助学金制度以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绿色通道、勤工助学等方式为辅,具体项目及标准如下:

  1.国家奖学金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

  3.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6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

  5.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6.学校设有校长奖学金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帮助。

  7.以上各项国家奖、助、贷政策如有变化,以最新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校外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招生工作,新生报到前学校不收取任何费用,请考生和家长提高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对冒用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67673329/67673330/67673361/67673362

  学校监督电话:0371-67593682

  官方咨询QQ群:519931952

  学校网址:http://www.zzsqmc.edu.cn

  学校微信平台:zhengzhoushuqing

  学校邮箱:shuqingzb@163.com

  学校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公明路6号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政策不一致,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