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普通高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校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 规范招生行为, 提高生源质量, 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根据国家教育部、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等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 结合我校实际, 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 13784; 河南省招生代码: 6288)
第四条 学校性质: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 全日制普通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2024年招生工作委员会, 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招生办。 负责招生工作具体事务,凡属考试、 录取中重大问题, 一律由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第七条 监督措施: 学校纪委负责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 公正选拔、 公开程序、 择优录取”的原则, 有序进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第八条 招生计划: 以河南省教育厅当年下达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为依据, 制定我校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九条 录取规则: 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 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1、 普通类专业: 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 直辖市) 招生录取政策。 在生源省教育考试院投入档案中, 按照“分数优先、 遵循志愿”原则, 依据各专业计划, 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 外语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 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 如不服从专业调剂, 对其作退档处理。
2、 艺术类专业: 仅面向河南省招生, 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投档, 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设定的投档规则进行录取。 在省教育考试院投入档案中, 按照“分数优先”原则, 依据各专业计划, 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 数学、 外语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3、 体育类专业: 仅面向河南省招生, 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投档, 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设定的投档规则进行录取。 在省教育考试院投入档案中, 按照“分数优先”原则, 依据专业计划, 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 数学、 外语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4、 对口类专业: 仅面向河南省招生, 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投档, 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设定的投档规则, 根据专业类别进行录取。 在省教育考试院投入档案中, 按照“分数优先”原则, 依据各专业计划, 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专业课成绩、 文化课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5、 有特殊要求的专业: 临床医学、 中医学专业要求考生体检无色盲。
6、 高考体检确定“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和“不宜就读的专业”、 “体检不合格”的考生, 学校予以退档。
第十条 查询方式: 登录http://xyzb.xyvtc.edu.cn信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 体检要求: 按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执行。 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第五章 学生待遇
第十二条 毕业文凭: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 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 成绩合格, 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 由学校颁发信阳职业技术学院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三条 (一) 服兵役学费资助: 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 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 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 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 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 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 在校生入伍的, 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 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 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
(二) 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
(三) 奖学金: 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学校奖学金, 根据成绩评定, 分为一、 二、 三等, 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1000元、 800元和600元。
(四) 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每生每年3300元。
(五) 勤工助学: 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 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 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资助标准是每月200—320元; 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 每月不超过40个小时。
第六章 学费与住宿费
第十四条 学费: 文科类3700元/年/生、 理科类4200元/年/生、 医学类4800元/年/生、 艺术类6000元/年/生、 省级双高校部分专业学费上浮(临床医学、 护理、 医学检验技术, 学费5280元/年/生; 小学教育、 小学语文教育学费4070元/年/生) 。
我校所有校企合作专业收费与同类非校企合作专业相同, 学校或企业均不收取职业技能培训费、 就业委托费等各名目费用, 如有乱收费情况请拨打学校监督电话: 0376-6280221。
住宿费: 暂定750元/年/生(六人间) , 如遇政策调整, 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七章 声明
第十五条: 我校未委托任何组织、 机构、 个人代为招生, 请广大考生切勿相信非我校章程规定外的任何宣传与承诺。
第八章 联系方式
校本部地址: 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二十四大街48号
固始校区地址: 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南湖办事处学院路1号
学校官网: http://www.xyvtc.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 http://xyzb.xyvtc.edu.cn
招生办微信公众号: xyzyzsb123
招生办电子邮箱: xyvtczsb@163.com
招生咨询电话: 0376-6280808 6281818 6282828
招生办工作电话: 0376—6280183 6281212 6280790 6281779
监督电话: 0376-6280221传真: 0376-628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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