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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林业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招生考试招生章程

  河南林业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招生考试招生章程

  为了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为广大考生提供准确的招生信息服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核定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24〕84号)文件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有关普通招生考试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考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一章 学院全称

  河南林业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889,河南省招生代码6188。

  第二章 学院地址

  河南省洛阳市中州东路2号。

  第三章 办学层次  

  专科

  第四章 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章 历史沿革

  学院创建于1951年,办学历史悠久,先后经历了河南省洛阳农林中等技术学校、洛阳林业专科学校、河南省洛阳林业学校、河南省林业学校等几个发展阶段。2002年河南省林业厅与河南科技大学联合办学,在河南省林业学校基础上成立了河南科技大学林业职业学院,开始举办高等职业教育。2013年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河南林业职业学院。

  第六章 学院简介

  1、院部及专业设置

  学校现设有生态工程学院、园林园艺学院、旅游与食品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艺术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商务学院、汽车工程学院、智能制造与装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教学部、体育军事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13个院部,开设专科专业(方向)43个。

  2、学院基础设施

  校园占地面积520亩,建筑总面积20余万平方米,固定资产达4.2 亿元,目前有在校生9500人。

  3、学院师资力量

  现有教职工540余人,其中河南省职教专家2人,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4人,河南省高层次人才5人,河南省教育厅学科带头人15人;洛阳市劳动模范2人,洛阳市优秀教师13人,洛阳市青年科技专家1人,洛阳市优秀专家1人。林业技术专业教学团队被认定为“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第七章 普通招生考试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八章 考试招生计划、收费及录取原则

  1、招生计划与专业。2024年学院有43个专业(方向)面向河南省招生,学制均为3年。我院不设置预留计划,总体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下达的为准。

  2、收费标准。2024年各专业学费标准:艺术类专业学费 6000元/年,理工类专业学费4200元/年,文史类专业3700元/年,园林技术(韩国岭南大学)中外合作专业 12000元/年。

  3、住宿费标准暂定:住宿费八人间300元/年/生、六人间600元/年/生(无独立卫生间)及六人间800元/年/生(独立卫生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我校所有校企合作专业收费与同类非校企合作专业相同,学校或企业均不收取校企合作特色技能培训费、实习费、就业委托费等名目费用,如有乱收费情况请拨打学校监督电话0379-63965720。

  3、录取原则。学院本着“公正、公开、公平”、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进行录取。报考我院的考生,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投档规则择优进行投档;投档到我院的考生,我院遵循专业志愿顺序优先,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则按语文、数学、英语听力成绩依次排序录取。报考我院普通类各专业考生均可享受进档考生志愿不足情况下,农林院校第一志愿降20分投档的优惠政策。招生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考生本人须对申请资料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获取相应资格的,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当年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4、其他。学校外语教学为英语。考生身体条件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九章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录取结束后,考生可以通过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进行录取结果查询。我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宣传、录取和举办预科班等,切勿通过非正规渠道查询了解高考信息,以防被误导、上当受骗。

  第十章 报到和资格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

  2、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3、新生报到入学后,若需调整专业,一个学期后可以按照《河南林业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办理转专业手续。

  第十一章 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完成相应学分,可获得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

  第十二章  助学金、奖学金及勤工助学情况

  1、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 元。

  3、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经过学院认定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按照等级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

  4、学院按25%比例设有学院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学1000元,二等奖学金每学期600元,三等奖学金每学期300元。

  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包含大一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向当地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或向学校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

  6、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第十三章 咨询、监督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379—63963507/63508389

  招生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9-63965720

  网址:https://www.hnfvc.edu.cn

  信箱:hnlzyjcs@126.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中州东路2号 邮编:471002

  第十四章 附则

  1、本章程未尽事宜按当年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本章程由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