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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护理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河南护理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河南护理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河南护理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专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河南护理职业学院

  河南省招生代码:6383

  部 标 代 码:14349

  法人代表:胡仕坤

  二、办学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中华路南段480号

  三、办学层次:专科

  四、办学类型:河南护理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五、颁发证书:

  (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河南护理职业学院。

  (二)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河南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就业处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制定专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专科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专业

  一、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人才需求、就业情况、学科发展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二、学校招生就业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三、学校招生就业处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通过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

  四、录取过程中未完成的计划,在生源省份的统一安排下,根据生源情况,进行征集志愿或调整到其它生源较好的省份招生。

  五、招生专业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针灸推拿、护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中药学、护理(英语护理)、护理(日语护理)、护理(德语护理)、护理(口腔护理)、护理(老年护理)、护理(手术室护理)、护理(重症护理)、护理(中医护理)、护理(社区护理)、护理(麻醉护理)、护理(急救护理)、护理(中外合作办学)、助产、药学、中医养生保健、康复治疗技术、康复治疗技术(日语方向)、口腔医学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营养、食品检验检测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健康管理、心理咨询、老年保健与管理、中医康复技术、体育保健与康复、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共计35个专业(方向)。

  第五章 招生对象及体检标准

  一、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二、招生对象: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其它政策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三、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和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标准。医学类、药学类专业限招色盲、色弱考生。针对报考我校医学类及药学类专业的色盲色弱的考生,若服从调剂,我校将录取专业调剂到同一批次的非医学类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则给予退档处理。

  第六章 录取规则

  一、招生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规定,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录取结果通过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发布,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站(https://zsjy.hnnvc.edu.cn/)查询。

  二、学校所有专业对外语语种不做要求。

  三、录取原则

  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情况,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配专业。同分数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填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成绩在允许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做退档处理。

  对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情况,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配专业。同分数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填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成绩在允许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做退档处理。

  四、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七章 报到注册

  一、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到学生处备案。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  学费及奖助措施

  一、相关费用:

  (一)学费: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执行:文科类专业3700元/年.生;理科类专业4200元/年.生;医科类专业4800元/年.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15000元/年.生。

  (二)住宿费暂定标准:公寓具有独立卫生间且装有空调,其中八人间公寓600元/年.生,六人间公寓800元/年.生。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三)教材费:学校按照学年预收教材费,并在学年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具体收费标准为:1300元/年.生。

  二、奖助措施:

  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我校开设“绿色通道”,即对家庭经济有特殊困难的新生,可以按一定程序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情况,分别采取“奖、贷、助、补、减”等措施,使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能够顺利入学。

  (一)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

  (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

  (三)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奖学金,根据成绩评定,分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4000元、3000元和2000元。

  (四)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根据困难等级,分为一、二、三等,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3300元、26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学校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五)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资助标准是每月420元。

  第九章 学生待遇及就业

  一、对口招生录取的学生享受国家和省普通高校同一招生计划形式招收的同一专业学生的待遇,其学费、住宿费等执行同样标准。

  二、学校本着“确保质量,融合发展”的原则,加强校企合作,深化医教协同,聚焦实习就业一体化,培育“工匠精神”,与安钢总医院、滑县人民医院、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鲁山县人民医院、张家港港城康复医院、安阳市口腔医院、开封市第三人民医院、安阳市殷都区人民医院、林州市人民医院、鹤壁市人民医院、河南宏力医院、内黄县中医院联合办学。我校拥有两所附属医院----安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和新里程安钢总医院。并积极拓展实习基地,现有河南省人民医院、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河南省肿瘤医院、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安阳市妇幼保健院、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开封市第三人民医院、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郑州市第一、二、三人民医院等。近年来,就业形势稳中有升,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

  三、学校深化改革开放,积极响应***总书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号召,主动开放办学,开设国际教育系,护理专业设有英语、日语和德语三个方向,康复治疗技术设有日语方向,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开办护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引进国际成熟职业标准、课程体系及教学资源,加强和深化与国外医学院校的交流及合作。目前,国际教育系建有雅思考试和日语等级考试培训基地,先后培养涉外护理人才数千名,建立了稳固的国外留学与就业平台,已有200多名学生赴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德国、沙特、菲律宾和阿联酋等国家留学或就业,学校以打造“河南护理”国际特色品牌为着力点,为服务 “一带一路”国家的经济建设发展增砖添瓦。

  第十章 附则

  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我校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定系统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本章程与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十公开”要求,公开有关信息。即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公开、高校招生章程公开、高校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

  本章程解释权归河南护理职业学院。

  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备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章  其他

  招生处电话: 0372—5365811、2294330

  学校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中华路南段480号

  乘车路线:

  1.火车站下车乘坐7路公交汽车到河南护理职业学院。

  2.汽车总站下车,向北150米乘坐7路公交汽车到河南护理职业学院。

  3.汽车南站乘坐7路到河南护理职业学院下车;27路到中医药学院下。

  4.安阳高铁站下车,出站后乘坐27路到中医药学院下车。

  邮政编码:455000

  招生QQ群: 922366944, 1079732116

  学校网址:https://www.hnnv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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