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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普招章程

  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普招章程

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普招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校202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省教育考试院、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和指导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国标代码:14598,河南招生代码:6232。

  第五条 学校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盘龙山路2658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高等专科学校

  第八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证书颁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准予毕业并由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书记、校长任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和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和招生对象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立足河南,统筹考虑2024年河南省各地市高考人数和生源情况,确定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编制原则和办法。学校按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的2024年各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学校不预留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招收专业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小学教育、小学英语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社会体育、工艺美术品设计、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电子商务、音乐表演、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体能训练、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等18个专业。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计划通过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 招生的范围、招生对象

  (一)范围:面向河南省。

  (二)招生对象:

  1.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并参加全国2024年普通高考的学生。

  2.招收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并参加河南省2024年对口升学的学生。

  第五章 招生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十八条 普通类、对口类录取规则

  学校实行“专业清”的录取原则,考生志愿优先,根据专业计划数,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先录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完成专业计划;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录取;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同时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同分数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只招河南考生。

  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及专业测试成绩均须达到河南省定控制分数线。

  音乐表演专业:对所有进档考生,实行“专业清”的录取原则,按专业主科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数相等时,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工艺美术品设计专业:对所有进档考生,实行“专业清”的录取原则,按专业总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数相等时,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社会体育专业:对所有进档考生,实行“专业清”的录取原则,按照河南省统一设定的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录取,分数相等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仍相同,则全部投档,由学校审核录取。

  体能训练专业:对所有进档考生,实行“专业清”的录取原则,按照河南省统一设定的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录取,分数相等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仍相同,则全部投档,由学校审核录取。

  第二十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招收的学生外语语种不限,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补录工作严格执行补录的缺额计划,对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直至缺额计划录满为止。

  第六章 资助政策、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四条 为帮助困难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不让任何学生因贫困失学,除学校严格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国家资助政策和资助标准执行外,学校根据校内实际情况,设置有校内资助政策。

  (一)国家资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

  8000元/生/年,择优奖励。

  2.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生/年,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国家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生/年。

  4.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同时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学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

  (二)校内资助政策

  1.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

  一等奖每人2000元;二等奖每人1500元;三等奖每人每年800元。

  2.学校助学金

  学校根据在校生家庭经济状况,对未享受到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每月100—300元生活资助,每年按十个月发放。

  3.绿色通道

  对新入学的普通全日制专科学生,存在特殊困难,可以发放入学路费补贴每人500元。困难新生入学时如果无法上缴学费的可以申请通过“绿色通道”入学。

  4.减免学费

  经本人申请,学校调查核实,确系无力缴纳学费者,学校酌情给予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

  5.临时困难资助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本人在校期间因大病或受伤花费巨大的,学生家庭如遇突发性、临时性特殊性经济困难均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6.勤工助学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勤工助学来解决生活困难问题。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严格根据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规定收费。我校2024年学费标准:文科类3700元/生/年,理工类4200元/生/年,艺术类6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暂定:600元/生/年(8人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二十六条 我校没有委托校外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为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学校招生就业处。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盘龙山路2658号

  邮 编:463000   

  联系电话:0396—3589377   3690686

  传 真:0396—2882658     

  学校网址:www.zyz.edu.cn

  E-mail:zmdyz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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