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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2024年普招招生章程

  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2024年普招招生章程

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2024年普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754 河南省招生代码:6367

  第五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六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学制:三年

  第九条 招生对象:面向全国招收符合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其他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及生源地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条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英语

  第十一条 学历证书颁发标准及名称: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二条 学校简介:

  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 案的一所全日制医药类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学校地处岐黄文化发源地,目前设有护理学院、康养学院、药学院、检验学院、口腔学院、管理信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公共基础部、基础医学部、中专部等11个二级学院(部),开设涵盖医药卫生、食品药品与粮食、电子与信息、财经商贸、公共管理与服务类等类别的37个专业及方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和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中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招生计划审批程序,经学校党委集中研究确定当年各专业招生计划,并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批。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专业及其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公布结果为准,通过学校的招生简章、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结果通过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及我校网站公布。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

  (一)以高考成绩为依据,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为重要参考,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即在填报我校志愿并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综合考虑安排专业。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我校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计划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重新征集志愿。

  (二)预留计划:学校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同分数考生的录取及生源质量调控。预留计划调配使用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三)加、降分政策按照国家及各省(自治区)规定执行。

  (四)各招生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五)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标准,医学类、药学类专业限招色盲、色弱及听力不合格考生。

  第十七条 以下情况学校可予以退档: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所报考专业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分数低于所有专业均无法满足者;不符合专业要求条件者;高考诚信档案有不良记录者。

  第六章 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

  第十八条 考生被录取后按照录取通知书内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校报到。

  第十九条 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视不同情况予以相应处理。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贷政策

  我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员会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第二十条 学费:

  (一)健康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中医养生保健、药物制剂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口腔医学技术、口腔卫生保健、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与会计以上10个专业学费 14000元/生·年。

  (二)药学、护理及护理六个方向,包含母婴护理方向、社区护理方向、口腔护理方向、康复护理方向、ICU护理方向、老年护理方向、康复治疗技术及康复两个方向,心肺康复方向、盆底康复方向、以上11个专业学费 13000元/生·年。

  (三)医学影像技术、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中医康复技术、老年保健与管理、社区康复、中药学、中药制药、药品生产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食品营养与健康、市场营销、大数据技术、软件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以上15个专业学费 12000元/生·年。

  (四)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9600元/生·年。

  (五)住宿费标准:1500元/生·年。

  (六)教材费按照学年预收(教材预收费1000元/生·年), 并在学年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二十一条 奖助贷政策

  (一)有条件地减免学费

  1.学校每年提供一定的免学费名额,用于资助家庭特别贫困、品学兼优、成绩特别优异的学生。

  (二)国家奖、助、贷

  1.国家奖学金: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8000元/生·年,颁发荣誉证书。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专科在校生,5000元/生·年,颁发荣誉证书。

  3.国家助学金: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平均资助标准为3300元/生·年,具体标准由学校在2000—4500元/生·年范围内分2—3档确定。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3300元/生·年。

  4.国家助学贷款:包括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可申请16000元/生·年,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支付。

  5.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最高16000元/生·年;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最高16000元/生·年。

  (三)校内资助

  1.学校奖学金:学校设立专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一等奖学金1000元,二等奖学金800元,三等奖学金500元。

  2.勤工助学:学校专门设立学生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帮助学生在校期间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3.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4.具体资助办法按《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办法》《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学生学费减免管理办法(修订)》等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超化新区创业大道 3 号

  邮 编:452385

  联系电话:0371-69256666/61039999

  邮箱:zsjyc@zzyyedu.com

  网址:http://www.zzyyedu.com

  官方QQ群:118379987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备案之日起生效。

  2024 年4月26 日

  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2024年专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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