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常德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路4253号
主管部门:常德市人民政府
办学层次:专科
院校国标码:13039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常德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简介:常德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综合型公办普通高等学院,发轫于1905年在长沙建立的湖南农业学堂。占地1070亩,全日制在校生17000余人,在职在编教职工773人,博士、硕士学位教师470人,高级职称235人(正高职称57人)。设置教学教辅机构15个,建有2家附属医院,开办医药卫生、农林牧渔、机电信息、土木建筑等专业大类为主的高职专业26个。是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湖南省首批来华留学生招生单位、湖南省“楚怡”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单位、湖南省首批“楚怡工匠计划”(本科专业)试点院校、第一批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院校。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职高对口类。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本校招生规模、政策等事项,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4年面向河北、山东、福建、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青海等12省(市、区)招生,学院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统筹考虑各省份的历史招生数据、各专业综合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市、区)分专业招生计划。学院2024年分省(市、区)分专业的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通过各省(市、区)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或见学校招生简章。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 |
所在系 |
学制 |
学费标准 |
备注 |
护理 |
护理系 |
3 |
5460 |
|
护理(老年护理方向) |
护理系 |
3 |
5460 |
|
助产 |
护理系 |
3 |
5460 |
|
健康管理 |
护理系 |
3 |
5460 |
|
临床医学 |
医学系 |
3 |
5460 |
|
医学检验技术 |
医学系 |
3 |
5460 |
|
预防医学 |
医学系 |
3 |
5460 |
|
药学 |
药学系 |
3 |
5460 |
|
中药学 |
药学系 |
3 |
5460 |
|
药品生产技术 |
药学系 |
3 |
4600 |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药学系 |
3 |
4600 |
|
建筑工程技术 |
土建系 |
3 |
4600 |
|
工程造价 |
土建系 |
3 |
4600 |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土建系 |
3 |
7500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机电与信息工程系 |
3 |
4600 |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机电与信息工程系 |
3 |
4600 |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机电与信息工程系 |
3 |
4600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机电与信息工程系 |
3 |
4600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机电与信息工程系 |
3 |
7800 |
|
软件技术 |
机电与信息工程系 |
3 |
7800 |
|
现代农业技术 |
农业与经济系 |
3 |
3000 |
|
畜牧兽医 |
农业与经济系 |
3 |
3000 |
|
园林技术 |
农业与经济系 |
3 |
3000 |
|
大数据与会计 |
农业与经济系 |
3 |
3500 |
|
电子商务 |
农业与经济系 |
3 |
3500 |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专业无选科要求。护理专业,根据用人单位招聘需求,男士一般在1.68m以上,女士一般在1.58m以上,请达不到条件的考生慎重报考,避免后续就业困难;助产专业,根据用人单位招聘需求,一般只招女士,男生慎重选择。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按考生类别分代码(分类或分专业组)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2%以内。
第十六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助产等医卫类专业建议有肢体残疾和行动障碍的考生慎重报考;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预防医学、护理、助产、健康管理、药学、中药学、药品生产技术、园林技术、畜牧兽医等专业要求无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和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等专业要求考生必须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其它专业提出的具体标准以当年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备注说明为准。
第十七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即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则分别按照其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若再不能满足专业计划,则对剩余服从调剂未录取考生按照成绩高低依次调剂录取。进档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考生位次排序规则按考生所在省(市、区)考试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按照湖南省相关政策规定,计划未满时可按志愿降分投档录取。对符合国家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有关加(降)分政策的加(降)分予以承认。考生一经录取,学院不得随意更改其专业。录取结束后不再退档。
第十八条 对于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以加分(降)分后的档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学校转专业规定详见学院学籍管理网《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http://www.cdzy.cn/jwc/xjgl.htm)
第二十条 学校的奖勤助贷政策及相关程序
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并对年度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单项成绩突出者分层次给予奖励。学校现有奖学金主要为四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院综合奖学金、院单项奖学金及特设奖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为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为5000元/生·年;院综合奖学金特等、甲等、乙等、丙等分别为3000元、2000元、1500元、1000元/生·年;院单项奖学金为500元;特设奖学金主要由合作办学单位及院外单位提供,额度由数百元至数千元不等,一般每年度发放一次,如良才奖、益丰奖学金、九芝堂奖学金、正大奖学金、湘佳奖学金、美的班奖学金等。
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和学院助学金,其中国家助学金分为三档:一等助学金4400元/生·年、二等助学金3300元/生·年、三等助学金2200元/生·年;学院助学金分为两档:甲等2000元/生·年、乙等1000元/生·年。学校设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协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合理安排勤工俭学岗位,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一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释权属于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五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路4253号
邮政编码:415000
招生咨询电话:0736-7280516
招生咨询邮箱:cdzyzsb@163.com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www.cdzy.cn/zsb/
监督投诉电话:0736-7281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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