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国家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
2.办学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梅兰东路8号
3.学校类型:独立学院
4.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5.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6.办学层次:本科
7.学习年限:四年
二、招生计划
2024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考生也可访问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招生网(https://zs.nustti.edu.cn)查询。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2024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三、报考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指导意见》中规定“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均按“不予录取”执行。
3.英语专业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其他专业不限语种。学生入学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四、录取
1.新生录取按照“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2.我校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投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10%;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3.我校认可各省加分政策。
4.对于江苏省内进档考生,平行志愿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征求志愿按“投档成绩+同分排位”“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对于江苏省外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不设专业级差。
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若录取排序基准成绩相同,数学、外语两门成绩之和高者优先,如仍相同,数学成绩高者优先。
5.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及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五、证书颁发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经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六、收费标准、奖助学措施及退费办法
1.学费: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教育厅关于优化民办高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文件精神,学费收取标准为文科类专业18000元/生·年、理工科类专业20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22000元/生·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会计学、土木工程、机械工程、软件工程等6个专业(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在上述标准基础上上浮10%。(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招生计划表)
2.住宿费:根据《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文件精神,学校学生公寓按照具备的条件收取相应标准费用,具体为700元/生·年~1400元/生·年。
3.奖助学措施:学校设有多项奖学金,以激励学生奋发成才。另外,学校提供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4.退费办法: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及我校《学分制收费暂行管理办法》执行。
七、监督机制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信息公开的规定,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十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2.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的重大问题和有关政策进行集体研究和决策;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3.纪检监察部门组成招生监督检查小组,对招生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23-86150066 招生网址:https://zs.nustti.edu.cn
通讯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梅兰东路8号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
监督电话:0523-86150100 邮 编:225300
九、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本章程由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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