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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师范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唐山师范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唐山师范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唐山师范学院

二、学校代码:4113010099

三、校区、校址:学校现设有大学道校区、学院路校区

1.大学道校区:河北省唐山市建设北路156号

2.学院路校区:河北省唐山市学院路41号

四、联系方式:0315-3863129

网址:http://www.tstc.edu.cn

五、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六、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七、录取规则及要求

1.贯彻执行国家和相关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校不预留计划。

2.本科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本科日语专业只招英语或日语语种考生。本科德语专业只招英语或德语语种考生

3.普通类录取规则:

(1)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考生,选考科目须满足所填报高考志愿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按照各省(区、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2)实行“专业+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的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为依据,按照投档分数择优录取,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3)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的进档考生,同专业组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或调剂,不考虑分数级差。

(4)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进入投档线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或调剂,不考虑分数级差。

(5)同分考生在专业分配时,根据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投档规则进行专业分配。若各省同分考生投档规则不明确,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择优录取。

(6)“调档比例”和“征集志愿”均按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关规定执行。

4.艺术类专业包括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学(分声乐、器乐)、舞蹈学。录取规则如下:

(1)所有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所在省级招办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普通艺术类专业考试”和“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2)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条件符合要求,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的情况下,我校认可各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在各省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①如该省按综合成绩投档,则依据综合成绩(含小数点)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如成绩相同时,根据各省的同分投档规则进行录取,若各省同分考生录取规则不明确,则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②如该省不按综合成绩投档,则依据我校制定的综合成绩(含小数点)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5,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根据各省的同分投档规则进行录取,若各省同分考生录取规则不明确,则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3)在不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条件符合要求,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的情况下,我校认可各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在各省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我校制定的综合成绩(含小数点)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5,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5.体育类专业包括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我校仅在河北省招收体育类专业考生,录取规则如下:

(1)所有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河北省招办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普通体育类专业考试”和“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2)体育类专业招生计划按照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分别编制。

(3)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条件符合要求,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体育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河北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河北省相关招生要求的情况下,我校执行河北省体育类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综合成绩(含小数点)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根据河北省的同分投档规则进行录取。

6.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专业录取规则:

唐山师范学院本科学术互认课程(International Scholarly Exchange Curriculum,简称ISEC)项目开设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录取规则参考普通类实行“专业+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市)录取规则,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为依据,按照投档分数择优录取,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成绩相同时,根据各省的同分投档规则进行录取。

7.公费师范生的招生按照河北省、唐山市有关部门文件政策执行,录取批次及要求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8.对于各省(区、市)确定的优惠加分项目,按照各省(区、市)招生政策执行。对于加分投档的考生,所加分数在专业分配时予以认可。

9.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检查,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及有关专业均不予录取。考生如有身体状况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的,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①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②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③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化学、应用化学、能源化学工程、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应用心理学、海洋科学、园艺、材料化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等专业。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应用物理学、地理科学等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资产评估、文化产业管理等专业。

(4)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10.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我校不再单独安排其他语种的公共外语课程,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需谨慎填报

11.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

1.唐山师范学院本科学术互认课程(International Scholarly Exchange Curriculum,简称ISEC)项目开设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依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优质教学资源池与国外知名高校联合开展学生培养,具体要求参照《唐山师范学院2024年本科学术互认课程(ISEC)项目招生简章》,所录取考生入学后依据学校转专业管理办法允许在本类别内转专业,不得转入本类别之外的专业。

2.ISEC项目专业(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教学安排要求以英语教学为主,对学生的英语基础要求较高,上述专业不具备非英语语种课程开设要求,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九、合作培养本科生工作

1.唐山师范学院与西南交通大学合作培养本科生。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最终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2.合作培养专业的本科生学籍注册为唐山师范学院。学生在校期间不同学习时段分别在唐山师范学院和西南交通大学唐山研究院培养。

3.合作培养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唐山师范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唐山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4.合作培养的学生在西南交通大学唐山研究院培养期间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可获得由西南交通大学出具加盖学校印章的合作培养证书。

十、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ISEC项目专业(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学费为每生每年23000元。在国外学习阶段学费按国外大学的收费标准由国外大学收取。

住宿费收取标准:每生每年住宿费按住宿条件不同,4人间:1200元,6人间:800元,8人间:500元,最终住宿费标准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为准,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

十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和我校相关政策要求,经申请可获得资助。ISEC项目专业学生在国内就读期间享受上述政策,出国就读期间不再享受上述政策。ISEC项目专业原建档立卡(已脱贫享受政策)新生不再享受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

十二、2024年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以相关各省(区、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十三、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唐山师范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唐山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ISEC项目采用双向学分互认的人才培养模式,即项目与国外多个国家、多个不同层次大学开展国际合作,学生在国内学习阶段获得的部分课程学分可被境外对接合作院校认可。本科阶段总计学制一般为四年。学生可根据自身意愿、学业需求和自身条件,自主选择以下任意一种培养模式:

模式一(2+X模式):学生在唐山师范学院完成大一、大二课程学习后,符合国外高校的入学条件,经本人申请并被录取后可到国外合作院校完成本科其他阶段课程学习。学分修满后,符合唐山师范学院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由唐山师范学院具印颁发的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同时符合国外大学毕业条件的可获取国外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不同情况的学生可以选择不同国家、不同院校和专业,未来在境外学习时长可能存在差异。

模式二(4+0模式):学生在唐山师范学院学习四年,完成学业后,符合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可获得由唐山师范学院具印颁发的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区别于普通本科教学,该项目采用国际化教学模式,学生毕业后比普通本科学生更有优势申请攻读国外高校的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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