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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制剂不能随便混用

    农药混用主要是指两种液用农药制剂配制到一起,成为一种药液喷雾使用。合理的农药混用,可以扩大使用范围或者兼治几种有害生物,可以提高工效;有的混用甚至可以增加药效并减轻抗药性、药害等农药的副作用。但是,农药应当合理混用。

  农药混用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各有效成分的化学稳定性

  酸碱性会影响有效成分的稳定,常见的有机磷酸酯、氨基甲酸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有效成分都是“酯”,一般对碱性比较敏感,会在碱性介质中水解。福美双、代森环等二硫代氨基甲酸类杀菌剂,有效成分在碱性介质中会发生复杂的化学变化而被破坏。有的农药品种虽然在弱碱性条件下相对稳定,但配成弱碱性药液后也要马上用掉,不宜放置过久。因此,与碱性药物的混用一定要慎重。常见的碱性化肥如氨水、碳酸氢铵、沉淀磷酸钙等。有的农药有效成分在酸性条件下会分解或者降低药效。如24-d钠盐、2甲4氯钠盐、双甲脒等。常见的酸性药剂有硫酸铜、硫酸烟碱、抗菌剂401、乙烯利水剂等。不少有机磷酸酯农药也带酸性,如水胺硫磷、敌敌畏等。高效氯氰菊酯、高效氯氟氰菊酯(功夫菊酯)等立方体构型较单一的有效成分只在很窄的ph范围内稳定,介质偏酸性易分解,介质偏碱性则会“转位”而降低药效。除酸碱性外,很多农药品种不能与含金属离子的药物混用。二硫代氨基甲酸盐类杀菌剂、24-盐类除草剂与铜制剂混用可与铜离子络合而失去活性。除去铜制剂,其它含重金属离子的制剂如铁、锌、锰、镍等制剂,混用时也要特别慎重。

  2、保证药液良好的物理性状

  乳油制剂对水后应有良好的乳化性能。两种乳油混用的药液,也要求有良好的乳化性能,不能出现乳化不良甚至出现分层、浮油、沉淀等现象。可湿性粉剂混用的药液,也要求有良好的悬浮性能,不能再现絮结、沉淀等现象。凡是混配后药液物理性状明显恶化都不能混用,以免减效、失效甚至造成药害。农药乳油或可湿性粉剂加工生产时,只是考虑该制剂对水配成物理性状良好的药液,不可能、实际上也做不到该制剂与任何其它制剂混用后药液物理性状一定好。

  3、保证避免出现药害等副作用

  有效成分的化学变化可能产生有药害的物质,石硫合剂与波尔多液混用产生有害的硫化铜,也增加了造成的可溶性铜离子。前面叙述的二硫代氨基甲酸类杀菌剂无论在碱性介质中或与铜制剂混用都会产生有害的物质。如果混用造成药液物理性状恶化,如乳状破乳、出现浮油,必定会造成药害。敌稗用用于稻田防除稗草,因水稻植株中有一种酰胺酶可以分解敌稗有效成分而解毒。而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会抑制水稻中的这种酶,它们与敌稗不但不能混用,前后10天内也不能连用,否则会造成药害,与敌稗同属酰胺类的丁草胺等除草剂品种,也存在这个问题。

  农药混用还应当注意:

  1、农药单剂的现混现用,可以根据作物有害生物发生情况及防治要求灵活运用,这是农药使用时在技术上的一项基本要求。但经常的或普遍进行的农药混用,往往在农药加工时制成混剂。混剂一般说来有效成分配合较科学合理,制剂理化性能应比再现混现用优良,有的固态制剂如粉剂、颗粒剂,混用难以均匀,不如制成定型混剂。因此,对于农药有效成分的混合施用而言,现混现用与混剂应该并重。

  2、两种农药制剂是否可以混用在有关农药使用的书籍中都有说明,品种介绍里应该有可以混用或不能混用的药剂类别以及混用时的注意事项。进行农药混用前应该查阅这些资料,做到心中有数。

  3、农药混用在发达国家流行一种“桶混”措施,即农药制剂加工厂生产出可用于桶混的单剂,注明桶混方法,施药时将彼此匹配的桶混制剂在田间配药场所用机动装置或的动配药或直接在施药拖拉机的储药罐中配成混合药液。因此,国外有的农药品种书籍中制剂内容包括单剂、混剂、桶混剂等几个方面。桶混剂可以保证混合液良好的物理性状,也能使不宜制成混剂的有效成分组进行混用。我国现在已有桶混剂出售,如50%乙草胺乳油+宝收75%+干悬浮剂、38%莠去津悬浮剂+宝收75%干悬浮剂。

  4、农药混用时配药液的方法一般是用足量的水先配好一种单剂的药液,再用这种药液稀释另一种单剂;而不能先混合两种单剂,再用水稀释,以免发生不良反应,包括有效成分的破坏与物理性状的恶化。另外,计算各有效成分在药液中的浓度要以药液的总量为基础。

  5、第一次进行两种单剂试验性质的现混现用时,可先在透明的玻璃容器中试验少量的混合药液,观察是否会有浮油、絮结、沉淀或变色、发热、产生气泡等不正常现象。凡药液显示出了化学变化或药液物理性有恶性循环化,这种混配就不可取。如果混配试验没有问题,可以配一点混合药液进行田间小面积或单株农作物的药害试验,此时药液的浓度要高一些。

( 来源:中国农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