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发布《城市旅游年票发行工作方案》通知。通知提到,为大力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加快郑州都市圈城市文旅融合,更好发挥文旅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进一步促进都市圈城市文化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共享旅游发展成果,真正实现河南人游河南,经与平顶山市、许昌市、漯河市、驻马店市、新乡市、焦作和济源市(共8个城市)文旅部门沟通,决定发行城市旅游年票。
旅游年票的办理与使用
1.旅游年票办理地点:各城市的年票办及指定的线上和线下旅游年票代售点。
2.旅游年票价格。旅游年票价格建议为每张100元。
旅游年票以电子年票为主,办理后不予退票。如补办实体年票需收取工本费。
3.旅游年票的有效期为一年零三十天,有效期以年票系统提示时间为准。
4.旅游年票景区(点)原门票政策及便民措施仍按有关规定执行,与旅游年票使用不冲突。
5.旅游年票持有者在年票有效期内,可不限次数(每天一次)到旅游年票景区(点)参观、游览;旅游年票仅含景区(点)第一门票,不包含园中园、景区夜游、景区内娱乐设施及讲解、导游、景区内交通和索道等其他收费项目。
6.旅游年票有效期内,无论年票价格或管理体制是否变化,旅游年票所含的景区(点)都要切实保障年票持有人享受与正常购票游客的同等待遇。旅游年票仅限本人使用,涂改、仿造、转借无效。
旅游年票的适用对象
1.具有河南省户籍的居民;
2.在河南大中专院校的师生(含外籍人员);
3.在河南居住或工作一年以上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的非河南户籍人员(含外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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