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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五年一贯制“3+2”分段制高职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五年一贯制“3+2”分段制高职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各有关高校,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为了做好我省2024年五年一贯制高职(简称“五年制”)和“3+2”分段制高职(简称“3+2”)招生录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24年“五年制”、“3+2”招生对象为参加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简称中招考试)的考生。  二、成绩及分数线  “五年制”、“3+2”招生录取使用中招考试统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成绩,满分730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200分。  三、网上志愿填报  1、填报时间:7月18日至22日。  2、填报方式:考生统一在“河南省职业教育贯通培养招生服务平台”(网址:http://zjgt.haeea.cn)(简称招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志愿填报。“五年制”、“3+2”设两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院校及1至5个专业,并需确认是否同意本校专业间调剂。考生选报学校时要详细了解相关院校录取规则及要求。  四、录取  (一)录取工作于7月23日开始,按照“招生院校具体负责、招生考试机构实施监督”原则,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各相关院校采取远程异地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招生计划调整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相关要求执行。招生院校是录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校招生录取的相关解释工作。  (二)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确定的院校招生计划总数,根据考生志愿,在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总分(若总分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分数)由高到低按1:1.2比例进行投档。招生院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择优录取,招生院校于7月30日前提交拟录取结果。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对招生院校提交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并对招生院校空余计划分数线上剩余生源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补档,直至完成院校招生计划。招生院校有投档比例要求的可申请调整投档比例。  (三)省教育考试院对招生院校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  (四)考生电子档案是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中招考试报名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  (五)如招生院校分数线上生源不足,省教育考试院将汇总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及其专业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进行征集志愿填报。考生填报征集志愿时间及相关工作安排将于招生服务平台进行公布。已被“五年制”、“3+2”录取的考生不得填报征集志愿。  (六)各招生院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的录取名单填写本校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印章后寄送被录取考生。  五、工作要求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院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招生政策,规范招生管理。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未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不得安排招生。严肃录取程序,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考生志愿填报指导,充分发挥对招生院校和考生桥梁纽带作用,为招生院校和考生提供业务指导、政策咨询等支持服务,使广大考生充分了解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报考途径。  充分尊重考生升学意愿,任何人不得代替或干预考生选报学校。  六、交纳费用  按照豫教财字〔1998〕102号文件规定,“五年制”、“3+2”招生院校应按每生50元标准缴纳招生费。户名: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开户行: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郑州富田大厦支行,账号:411061200018170346764,行号:301491000435,缴款时请务必填写备注:“五年制”、“3+2”招生费。

2024 年 5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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