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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河南省直公积金拟增加顺位抵押模式,解决商转公“过桥费”问题

6月13日,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商转公提示称,正积极与合作银行及不动产中心对接,会及时出台具体政策,在原实行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模式基础上,增加顺位抵押模式,减轻缴存职工因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所产生的还款压力。

大河财立方记者了解到,“商转公”顺位抵押贷款已在不少省份实行。

据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该中心于2023年6月发放首笔“商转公”顺位抵押贷款。即已办理商业住房贷款的缴存职工,不用结清原商业贷款,可直接将抵押给银行的房产再抵押给公积金中心,办理第二顺位抵押权,中心就可发放公积金贷款。缴存职工在结清原银行贷款后,再注销原商贷银行第一顺位抵押权,中心的第二顺位抵押权将自动升为第一顺位抵押权。

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顺位抵押业务全程无需担保,也不会产生额外费用,解决了职工十分关切的“过桥费”问题。

    来源: 大河财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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