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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双槐树遗址保护条例》10月1日起实施 以立法形式守护“河洛古国”

《郑州市双槐树遗址保护条例》10月1日起实施 以立法形式守护“河洛古国”

河南日报讯(记者 祁道鹏)深入开展中华文明探源工程,以立法形式守护“河洛古国”,聚焦双槐树遗址保护的专一条例将在今年10月1日开始实施。9月5日,郑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郑州市双槐树遗址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立法必要性、主要内容。

双槐树遗址是我国仰韶文化中晚期考古的重大发现,是距今5300年左右经过精心选址的都邑性聚落遗址,被称为“早期中华文明的胚胎”“河洛古国”。长期以来,双槐树遗址周边地貌受河水和洪水反复冲刷,自然损毁严重;周边居民、乡镇企业的生产、生活等人为因素也影响到遗址本体和文物安全,这些问题亟待立法加以解决。

《条例》从明确保护对象、划定保护区域、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等多个方面列出27条细则。如在体制机制上,建立郑州市、巩义市、双槐树遗址所在地镇三级政府分级管理,文物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双槐树遗址保护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的保护体制和管理机制。明确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水利等多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做好双槐树遗址保护。在日常监督管理上,建立双槐树遗址保护安全监督制度、日常巡查制度和区域保护制度,对遗址本体保护状况和周边环境实施智慧监测;在推动遗址资源活化利用上,鼓励利用考古遗址公园、博物馆等资源,开展教育、教学、研学等社会实践活动,推进双槐树遗址文物资源的活化利用,发展遗址特色文旅文创产业等。

“双槐树遗址作为郑州历史文化遗产的一个具象,承载着文化起源和情感记忆,是展现城市魅力的有形价值符号。通过地方立法对双槐树遗址予以保护,夯实遗址保护的制度基础,对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增强文化自信具有重要意义。”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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