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检验检测中心是来宾市人民政府直接管理的公益二类正处级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来宾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公开商调2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调范围
来宾市范围内在职在编财政资金差额拨款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商调岗位及人数
来宾市检验检测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名。
三、商调岗位的资格条件
商调人员应该符合《中共来宾市委办公室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配工作规定(修订)〉的通知》(来办发〔2019〕19号)文件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具备职位要求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任职资历及任职资格条件。
(三)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4年9月3日后出生)。
(四)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化学类、化工与制药技术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药学类、中药学类及会计学类专业人员。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作为商调人选:
1.任职试用期、见习(试用)期、服务期未满年限的。
2.重要公务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达不到当地干部调出的服务年限要求,不能正常调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商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任职试用期、处分期限、影响期限及工作经历、资历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以2024年9月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商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来宾市检验检测中心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和个人近三年工作总结各1份。
2.报名方式:通过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请将上述材料直接送达来宾市检验检测中心202室(来宾市兴宾区铁北大道300号);网上报名电子邮箱:lbsjyjczx@163.com。邮寄报名以邮件出邮戳时间为准;发送电子邮件报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根据调入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由来宾市检验检测中心办公室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于报名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反馈报名人员;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经初审合格后,由来宾市检验检测中心组织进行面试,按1:2的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如达不到比例按相关程序报批后再组织考察。
(四)考察
由来宾市检验检测中心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商调。
(五)确定人选
来宾市检验检测中心根据面试和考察综合情况,确定商调人选。如无合适人选,经研究后可不进行商调。
(六)办理调动手续
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检验检测中心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谢洪超,0772—4299009)。
附件:来宾市检验检测中心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来宾市检验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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