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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辽宁大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招聘雇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大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2024年大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雇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31日之后出生);

  4.愿意履行雇员义务,服从工作安排;

  5.具有良好的品行,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失信记录;

  6.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以及高度的责任感,团结协作;

  7.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储备和技能条件;

  8.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所需条件详见《2024年大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雇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所列的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中或其他国家考试中,被招考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录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9:00-2024年9月14日16:00。

  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2:1时,取消或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电子邮件进行报名(以邮件到达收件方服务器时间为准)。报名时需按要求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整理后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mzzp@gaoxinjob.com,邮件主题需注明:岗位+姓名+联系电话。

  3.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应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报名所需的相关材料。因个人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全面、准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或提供虚假证件的,将取消报名资格。应聘人员所需上传材料如下:

  ①填报《大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招聘雇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另附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②《大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雇员岗位诚信承诺书》(附件3);

  ③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证件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均须上传);

  ④本人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证原件扫描件;

  ⑤与所上传本人毕业证相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验证码需在本次报名时间的有效期内),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⑥学位证原件扫描件(如有)。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收到报名邮件后48小时内会以邮件及短信方式通知资格审查结果,咨询电话0411-84591990。

  (三)面试

  1.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将会以邮件及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2.面试满分为100分,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面试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依据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按以下优先事项顺序进行确定:

  ①中共党员;

  ②退役军人;

  若条件相同,将通过加试方法确定。

  (四)考察和入职体检

  1.考察主要通过实地考察或调阅个人档案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是否有违法违纪和不良社会信用记录等不符合招聘条件情况。

  2.体检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要求将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不在规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3.在考察和体检环节中,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而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市民政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完备相关用人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书,首次签订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如因聘用者原因终止劳动合同造成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在职报考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

  3.按照市委编办和市财政局有关规定,本次招聘的雇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保险等待遇按照大连市政府雇员有关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应确保报名网站上填报的手机通畅,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正确或不畅通所致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通过资格审查、面试、入职体检等各个环节的,将通过手机短信及邮件形式告知本人,未通过人员恕不通知,敬请谅解。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予以解聘,涉及违法犯罪的将追究其当事人责任:

  ①报考材料等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②考察、体检不合格的;

  ③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

  ④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

  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应聘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411-84591990

  联系人:杜老师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7:00

  特此公告。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

  大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