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4年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要求,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关于创新事业单位引才机制开辟招才引智绿色通道〉的通知》(平招才办〔2023〕4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拟通过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人员40名。
一、引进对象
1.国内高校取得与岗位要求相对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含2017年以后被国内高校录取且取得与岗位要求相对应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2.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报考设置特殊急需专业的岗位,学历放宽至取得与岗位要求相对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岗位代码20240702、20240801、20240902、20241001、20241201、20241401、20241801);
4.报考街道办事处岗位的,学历可放宽至取得与岗位要求相对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岗位代码20242001、20242002、20242101、20242102、20242201、20242202、20242301)。
二、引进人才数量及条件
具体引进计划详见《2024年平顶山市石龙区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岗位设置表》(详见附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的精神;
3.具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和道德品行;
4.符合引进岗位相应学历、专业及年龄要求,具有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
5.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在读的2024年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12月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辞退)的公职人员;
4.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7.石龙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8.聘用后形成回避关系的;
9.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信息发布
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https://www.zghnrc.gov.cn/)和石龙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shilongqu.gov.cn/)为本次招才引智发布信息专用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有关引进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网站进行发布,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才引智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引进工作中必须一致。
报名前,报考者须仔细阅读公告,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须全面了解职位要求,与自身情况一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理性、慎重选择报考职位,避免误报、错报。因误报、错报职位或提交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且5年内不得参加石龙区政府组织的各类招聘(录)考试。
如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请拨打考务电话咨询。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确认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聘用各环节,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在2024年9月11日9:00至2024年9月22日17:00期间,登录指定报名网址,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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