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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消费品以旧换新细则公布,汽车置换更新最高补贴1.6万元

近日,郑州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相关内容发布。郑州市商务局二级调研员李迎春对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进行解读。

汽车报废更新最高可补贴2万元

汽车报废更新方面,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对个人消费者在4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按照“应补尽补”的原则,分别补贴2万元、1.5万元。

消费者可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进行申报,由购车所在地商务部门牵头进行审核,并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消费者银行账户内。需要提醒的是,报废车辆需要在7月25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补贴申请审核期间,购置的新车也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汽车置换更新最高补贴1.6万元

汽车置换更新方面,按照全省统一标准,对个人消费者在7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省内转让(不含变更登记和报废)本人名下非营运乘用车,并在省内购买、登记上牌非营运乘用车新车的,根据购车价格分档给予补贴。其中,6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新能源车补贴1万元、燃油车补贴7000元;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新能源车补贴1.4万元、燃油车补贴1万元;20万元(含)以上的新能源车补贴1.6万元、燃油车补贴1.3万元。转让旧车和购买新车无先后顺序。

消费者可通过云闪付App搜索“河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平台”小程序,登录汽车置换补贴专区,向补贴受理地进行申报,经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消费者银行账户。参与置换更新的车辆不能同时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转让的旧乘用车应当于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冰箱、洗衣机、电视等8类家电产品应补尽补,每人最高可享受1.6万元补贴

家电补贴方面。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对个人消费者在9月10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洗烘一体机)、电视、空调(含家用中央空调)、电脑(品牌机,含笔记本电脑,不含平板、组装机)、热水器(含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按照“应补尽补”原则给予补贴。其中,对2级能效或水效产品按最终销售价补贴15%;1级能效或水效产品按最终销售价补贴20%。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消费者可通过云闪付App搜索“河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平台”,在家电补贴专区获取补贴资格,在支付时直接享受“付款立减”。需要提醒的是,实名认证申请人、付款人及商品发票上的购买方名称三者之间需要一致。(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 韩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