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9月19日,记者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决策部署,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提升城市能级、优化城市布局、完善城市功能,平顶山市出台《平顶山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城市更新的范围、实施原则、市区两级政府和各部门的职责、工作要求,当地城市更新路径进一步清晰。
办法明确,城市更新范围为市中心城区(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具体工作由各区政府(管委会)具体负责本辖区城市更新工作,依据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等,组织编制本辖区城市更新行动计划。
同时,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城市更新的主要类型,包括居住区综合改善类、产业聚能增效类、公共服务品质提升类、文化传承及特色风貌塑造类、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类、城市安全韧性提升类、绿色发展和生态修复类、智慧赋能管理类等。
实施城市更新,钱从哪儿来?办法明确,探索设立市、区两级城市更新专项资金,探索政府通过土地入股、特许经营等模式拓宽资金渠道,对政府投资项目符合相关规定的,市区两级财政可以直接投资方式予以支持,也可经认定后采取资本金注入等方式予以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提出由财政部门牵头组建平顶山市城市更新发展基金,联合社会资本,支持中心城区各类城市更新项目。
在建设过程中,平顶山坚持不搞“大拆大建”,以“绣花功夫”提升城市精细化程度。办法明确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增建、搬迁,原则上城市更新片区、单元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城市更新片区、单元或项目内拆建比不应大于2。
平顶山明确城市更新路径,是我省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我省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顺应城市由规模扩张转向内涵提质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为抓手,通过构建政策体系、建立工作机制、拓宽融资渠道等,大力推动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
此外,作为城市更新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三大革命”。记者从省住建厅了解到,截至目前,截至8月底,已开工改造老旧小区2185个,惠及群众27.63万户,超额完成民生实事任务。(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王歌 通讯员 董少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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