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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乐清市公证处招聘工作人员17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乐清市公证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事务公证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和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司法辅助事务公证服务人员17名,派驻至乐清市人民法院参与从事执行等司法辅助工作。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数量、专业要求等如下:

岗位名称

招聘

数量

专业要求

学历

备注

文秘岗位

2

研究生所学专业要求为:汉语言文字学、高级秘书与行政助理学;

本科所学专业要求为:汉语言文学、汉语言、秘书学、高级文秘

本科及以上

计算机

岗位

1

研究生所学专业要求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软件工程技术;

本科所学专业要求为:网络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本科及以上

综合岗位

14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外勤较多,工作强度较大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无不良记录;

2.性格开朗外向,善于沟通,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

3.具有乐清市户籍;

4.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法学专业或有法律工作经历者优先;

5.具备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熟悉办公软件操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9日。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报考人员通过乐清官方人才网(www.yqhr.com.cn)下载《乐清市公证处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真实、完整填写后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517684344@qq.com,同时通过邮箱上传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邮箱收件时间超过报名时间的视为报名无效。

3.每位报名者限报1个岗位。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10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现场确认地点:乐清市公证处1009办公室(乐清市旭阳路6688号总部经济园2幢10楼)。

3.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1)《乐清市公证处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1份,A4纸打印,张贴个人2寸照片;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含治安拘留等行政处罚,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请);

(6)其他相关资料。

(三)招聘方式及聘用

1.本次招聘采用面谈方式,如同一岗位报名人员较多,视情开展笔试,并按照笔试成绩确定面谈人员,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结合面谈情况、学历、工作经历、履职能力等条件,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对象,组织开展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未通过的,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参加面谈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3.未聘用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参加面谈未被聘用的报名人员保留一年聘用资格,遇岗位空缺或新增岗位等情况,按照同岗位面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予以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其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招聘程序的,视为放弃。

3.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年人均薪酬标准为含单位负担的社保费、公积金等65000元,实行绩效考核。

4.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

5.因工作性质或工作需要,录用后调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的,需服从统一安排和分配。

6.咨询电话:57102081,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本公告由乐清市公证处负责解释。

附:乐清市公证处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docx

浙江省乐清市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