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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拟奖励一季度满负荷生产规上工业企业,申报标准公布

【大河财立方消息】 2月25日消息,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财政厅日前发布通知,做好2025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

通知提出,对2025年第一季度满负荷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财政奖励。对2025年第一季度满负荷生产且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财政奖励。奖励资金由省级和属地财政按照1∶1比例分担。

申报范围为2025年3月31日前纳入且仍在省统计部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的工业企业(独立法人)。

政策标准具体如下:

(一)满负荷生产标准

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一季度满负荷生产:

1.主要能耗为电力的直供电企业,季度用电量不低于去年同期,月均用电量达到去年月用电量峰值80%(含)以上。月用电量峰值,即2024年用电最多月份的用电量。

2.非直供电企业及因2024年4月1日后技术改造导致能耗水平发生重大转变,或确实无法采取第1项标准进行认定的企业,季度营业收入不低于去年同期,月均营业收入达到去年月营业收入峰值的80%(含)以上。月营业收入峰值,即2024年最高月份的营业收入。

(二)排除条件

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的企业不得申报(通过“信用河南”查询)。

(三)申报企业数据资料来源

1.企业用电量数据由各地电力公司审核并盖章提供,营业收入数据由各地税务部门核定并盖章提供。

2.因技术改造导致能耗水平发生重大转变的企业,需提供发展改革部门认定的技改备案。

3.新投产企业相关数据可参考投产后一个季度的数据进行比较。

4.确实无法采取第1项标准进行认定的企业,由当地工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现场核实并出具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