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豫政〔2016〕76号),持续为老年人出行提供便利,进一步提升老年人幸福指数,结合洛阳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的惠民政策,有效化解高峰时段乘车拥堵,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城市发展环境。
二、工作流程
(一)免费对象
凡户籍在洛阳市范围内(含居住证持有人),年满60至69周岁的老年人。
(二)免费时段
60至69周岁老年人每日非高峰时段免费乘坐公交,高峰时段(7点至9点,17点至19点)实行五折优惠乘车。
(三)办理方式
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可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一张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到市公交集团各IC卡人工充值点办理老年优惠卡,办卡押金12.5元。咨询电话:0379—63192273。
三、保障措施
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工作职能,严格落实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政策、补贴政策,确保社会大局和公交企业稳定。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监督实施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政策。
市财政局负责持续完善洛阳市公共交通运营成本规制办法,将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区公交造成的运营亏损纳入成本规制中,在市公交集团的市级财政运营补贴中予以解决。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按照有关政策,指导制定60至69周岁老年人非免费时段乘车票价。
市交投集团负责60周岁以上老年人乘坐公交安全服务保障工作。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使用指南
(一)持老年优惠卡乘车时应先向司乘人员出示带照片的一面接受查验后刷卡。刷卡时将卡平面靠近车载机感应区(7厘米以内)短暂停留,刷卡有效,允许乘车。
(二)老年优惠卡应保持卡片平直,不得弯折、烘烤、打孔、浸水,避免与强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接触,保持老年优惠卡卡盒完整,不得撬开卡盒以免影响老年优惠卡的正常使用;卡内余额不足时请及时充值。
(三)老年优惠卡为一人一卡,严禁一人办多张卡,只限本人使用,严禁转借他人使用,严禁私自更换卡上照片,严禁冒用他人的卡或替他人刷卡消费。
(四)老年优惠卡丢失后须携带卡主二代身份证原件办理挂失,挂失后可按新办卡业务重新办理。老年优惠卡挂失后,即成为无效卡,不可再充值和乘车使用,挂失卡、坏卡无法在公交车上刷卡使用的应照章投币乘车。
(五)办理退卡手续时,持卡主二代身份证原件及老年优惠卡,证件不全或经核实证件与卡号不符合办卡记录的不予退卡。
(六)根据城市公交车运营特点和老年人行动不便的实际情况,建议老年人尽量避开节假日或早、晚客运高峰时段出行。患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间歇性神志不清、痴呆等疾病或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建议由家人陪同出行,以免发生意外伤害。老年人上车后应站好、坐稳、拉牢扶手,如发生意外伤害,应及时告知司乘人员以便得到帮助。(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袁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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