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郑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郑州市贾鲁河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大河报·豫视频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24年11月28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同时批准了郑州、开封、许昌和周口四市的贾鲁河保护条例,将自今年3月1日起同时施行。据悉,这是郑州市首次协同立法实践,也是区域协同治理和地方立法形式的一次创新。该条例有哪些具体内容?有哪些新变化?
◆“郑州母亲河”修订保护法,今年3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贾鲁河发源于新密市山区圣水峪一带,经尖岗水库、西流湖流经市区北部,向东经中牟县、开封市入许昌市,至周口市入沙颍河,最终汇入淮河。其中,流经郑州、开封、许昌、周口四市,干流长264公里,具有生态安全、防洪排涝、航运、农业灌溉等功能。
贾鲁河郑州市内河段长137公里,流域面积2750平方公里,约占全市总面积的三分之一。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金水河、索须河、七里河、熊耳河等均是其支流。贾鲁河前身曾是济水、鸿沟、汴渠、浪荡渠、通济渠、汴河等古代河渠的一部分,曾经水量充沛,舟楫穿梭,极盛一时,已有2400余年历史。它因元朝名臣工部郎中贾鲁治水有功而得名,是名副其实的郑州母亲河。
千百年来,贾鲁河由于堤防失修,黄河水流多沿其下泄,一度祸及沿河百姓,几经治理又屡遭堙废,可谓是“隋堤望远人烟省,汴水流干辙迹深”。如今,因贾鲁河流经郑州市主城区,存在水位水面狭窄、河道局部淤塞、河流水质污染等问题。2016年初,郑州市委、市政府投资近200亿元,按照“安全河、生态河、景观河、文化河、幸福河”的理念,对尖岗水库下游至中牟县大王庄弯道河段进行综合治理,主要包括河道整治、生态绿化、截污治污、水源工程等四部分,致力于修复生态,造福于民。为巩固贾鲁河郑州段治理成果,郑州市人大常委会于2019年制定《郑州市贾鲁河保护条例》。该条例对统筹推动沿河国土空间协调发展,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城市品位和格局起到了重要作用。
2023年年底,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对涉及贾鲁河保护的郑州、开封、许昌和周口四市,明确提出协同立法任务,确定郑州市为牵头单位,并要求郑州以“修订”形式,开封、许昌、周口以“制定”形式参与协同立法。2024年10月30日,郑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郑州市贾鲁河保护条例》,2024年11月28日,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郑州、开封、许昌、周口四市的贾鲁河保护条例,并将自2025年3月1日起同时实施。而这也是郑州市协同立法的首次实践。
◆保障贾鲁河通航和沿线港口建设用地,构建中原出海新通道
大河报记者注意到,《条例》增加规定了航道建设相关内容。例如《条例》第五条提出,市、贾鲁河流域县(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门按照职责做好贾鲁河航运开发等相关工作。《条例》第二十六条提到,市、贾鲁河流域县(市)人民政府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充分考虑贾鲁河航运发展需求,保障通航和沿线港口建设用地,推进航道、 港口建设,发展现代化临港产业,构建水陆有机衔接、港产城协调发展的中原出海新通道。
郑州市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确保贾鲁河流域的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郑州市水利部门将持续推进全流域系统治理,进一步深化对贾鲁河流域的综合治理,并根据流域内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优化水利工程布局,提高水利工程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全流域的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对治理工作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治理目标的实现。
此外,还将加强上下游协同执法,推动四市在水质标准、生态保护要求等方面达成一致,形成统一的政策和标准;加大资金投入与融资创新,探索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和关键环节的资金需求;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监测和管理技术,如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提高智慧水利管理水平。
同时,加强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管理、熟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建立健全意见建议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和处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公众的参与感和满意度。
◆贾鲁河禁止区域内野炊,将处500元~5000元罚款
按照《条例》要求,在贾鲁河保护管理区域内,经依法批准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清理施工场地,恢复原状。违反该规定的,由市、贾鲁河干流区域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影响防洪安全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代为清理和恢复,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按照《条例》要求,贾鲁河保护管理区域内禁止在禁止区域游泳、垂钓,违反该规定的,处二百元罚款。其中,禁止游泳、垂钓区域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贾鲁河干流区域县级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贾鲁河保护管理区域内禁止在禁止区域野炊,违反该规定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其中,禁止野炊区域,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贾鲁河干流区域县级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贾鲁河保护管理区域内禁止擅自堆放物料,违反该规定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贾鲁河保护管理区域内禁止清洗车辆;擅自乘用木筏、橡皮艇等浮动设施进入水域。违反该规定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田育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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