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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布

河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取得重要成果

河南省统计局

河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12日)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和普查机构认真落实《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豫政〔2023〕8号)要求,各负其责、通力协作,扎实有序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过全省10余万名普查人员共同努力,顺利完成普查数据采集、审核和汇总评估工作。普查全面摸清了我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反映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普查结果显示,我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数量大幅增加,吸纳更多从业人员;企业资产规模不断扩大,营业收入稳步增长,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劳动生产效率有所提高;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数字经济发展壮大,五年来我省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普查主要目的和主要工作

河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目的是全面调查我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我省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创新驱动发展等方面的新进展,全面评价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等国家战略功能区,以及我省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等发展载体的发展情况。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我省经济普查工作从2023年2月开始,历时两年,顺利完成了机构组建、宣传动员、方案研制、普查试点、人员培训、普查区划分、单位清查、现场登记、投入产出调查、数据审核验收、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工作,现在进入主要数据发布和资料开发应用阶段。

二、普查主要特点

(一)高效落实普查工作保障。省委、省政府提出“高标准、高质量”做好五经普、“全、准、实”摸清河南经济家底、切实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的普查总目标和总要求,强力部署和推动普查工作。全省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重视支持普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普查责任。各级政府及时组建普查机构,提升工作标准,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举措。各级普查机构及各成员单位积极主动履职,强化信息共享,提供多方保障,为普查的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二)严格执行普查流程规范。经过专题调研和省级综合试点全面检验,参照国家普查方案,结合河南实际,制定《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河南省实施方案》。组织各地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对全省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开展系统化、持续性业务培训,规范有序实施单位清查、普查登记和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全面加强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坚持边普查、边审核、边检查,确保普查源头数据真实可靠。

(三)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为促进经济总量数据与结构数据衔接,此次普查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兼顾调查内容及方法差异,以“统分结合”方式有效整合业务环节。对全省近3000家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首次建立统一的电子统计台账,提前组织整理调查数据,有效减轻填报难度。加强投入产出调查数据与普查数据比对检查,着力提高数据的协调性和匹配性。

(四)提升普查工作质效。进一步强化部门数据共享应用,有效整合编制、民政、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行政记录,为开展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提供了数据基础。深化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使用全国统一采集模式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系统,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提高普查人员管理与培训信息化水平,普查工作质效全面提升。

(五)坚决守牢数据质量生命线。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强化全流程数据质量管理,全面防治统计造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广泛开展宣传动员,举办各类科普性强、参与度高的宣传活动,联合人社、税务部门印发《关于严格经济普查资料管理使用的告知书》,积极争取普查对象的理解和支持。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及时纠正各类普查不规范现象,确保普查源头数据质量。

三、普查主要数据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省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209.7万个,比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81.8万个,增长63.9%;产业活动单位227.9万个,增加85.6万个,增长60.1%;个体经营户586.2万个,增加156.9万个,增长36.5%。

按行业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数量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67.2万个,占32.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4.8万个,占11.8%;建筑业22.8万个,占10.9%。

按区域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数量位居前三位的省辖市是:郑州市56.6万个,占27.0%;南阳市17.9万个,占8.5%;洛阳市15.2万个,占7.2%。全省184个开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规上”法人单位22238个。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1.4万个。全省黄河流域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184.7万个。

(二)从业人员情况。2023年末,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642.8万人,比2018年末增加258.0万人,增长10.8%,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066.3万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1009.1万人,减少71.3万人,下降6.6%;第三产业从业人员1633.8万人,增加329.3万人,增长25.2%。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278.0万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640.8万人。

按行业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579.2万人,占21.9%;建筑业368.4万人,占13.9%;批发和零售业366.9万人,占13.9%。

按区域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位居前三位的省辖市是:郑州市612.5万人,占23.2%;洛阳市223.6万人,占8.5%;南阳市212.9万人,占8.1%。全省184个开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规上”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16.8万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8.8万人。全省黄河流域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347.7万人。

(三)资产负债和营业收入情况。从资产看,2023年末,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2.7万亿元;其中,第二产业9.2万亿元,第三产业33.5万亿元。从负债看,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6.5万亿元;其中,第二产业5.3万亿元,第三产业11.2万亿元。从营业收入看,2023年,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15.7万亿元,比2018年增长29.4%。其中,第二产业7.8万亿元,增长7.1%;第三产业7.9万亿元,增长62.8%。

(四)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情况。2023年末,全省共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15.1万个,从业人员158.5万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412.2亿元。其中,数字产品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0.5万个,从业人员36.4万人,营业收入7395.6亿元;数字产品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1万个,从业人员10.2万人,营业收入990.7亿元;数字技术应用业企业法人单位9.2万个,从业人员84.2万人,营业收入3532.0亿元;数字要素驱动业企业法人单位3.2万个,从业人员27.7万人,营业收入1494.0亿元。

(五)新兴产业情况。2023年末,全省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4288个,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680个。全省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1613个,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483.5亿元;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031个,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496.1亿元。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18.3万人年,R&D经费支出914.2亿元。

总体来看,河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取得了丰硕成果,普查主要数据客观反映了五年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进展、新成就。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推动统计改革任务落实,通过经济普查年鉴、解读报告等多种形式陆续向社会公布更详细的普查数据结果,积极组织各方力量深度开发应用普查资料,充分发挥普查数据价值,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河南篇章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

原文链接

https://www.henan100.com/news/2025/1220275.shtml